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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載女友海釣遇警攔查 男子竟是毒駕通緝犯

2026-07-01

【視傳媒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副所長陳昆章、警員伍曉卉於6月28日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時,發現一部微型電動二輪車行車搖晃,疑有影響交通安全之虞,遂依法上前攔查。警方查證身分過程中,發現54歲黃姓駕駛已遭司法機關發布通緝,當場依法逮捕。另員警察覺黃男疑有施用毒品情形,遂依法實施唾液毒品初步篩檢,結果呈陽性反應。


   經了解,黃男當時載著女性友人準備前往海邊釣魚,車上並攜帶多件釣具。警方於盤查時發現其神情及行為舉止有異,確認其通緝身分後,憑藉執勤經驗研判疑有毒駕情形,依法實施唾液毒品初步篩檢,結果呈陽性反應,後續並依規定採驗送驗。黃男涉嫌毒駕微型電動二輪車,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製單舉發,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法解送歸案。


   鼓山分局表示,毒品將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及反應速度,無論駕駛汽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均可能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稽查及毒品查緝工作,共同維護市民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