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為杜絕改裝排氣管噪音擾人,114年起從源頭著手,對改裝管未合法變更登記開罰。今(114)年度截至8月,環警監稽查207輛改裝車,發現111輛未依規定合法變更,違規率逾5成;而透過噪音車檢舉網站通報案件,也查獲686輛未依規定使用認證排氣管,已移請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臺幣900到1,800元不等罰鍰,展現市府打擊噪音車零容忍決心,杜絕違法改裝管噪音擾民。
▲環保局攜手警察局加強車輛排氣管源頭管制成效 嚴查違法上路。(環保局 提供)
由環境部與交通部修法制定的改裝排氣管變更登記制度114年上路,要求車主應使用環境部核准排氣管或自費檢測符合規範,且需自行至監理站變更登記;無完成變更登記程序就騎車上路,經查獲就開罰毫不寬待。環保局呼籲車主不要抱著僥倖心態,應使用合法排氣管或儘早自費至認可實驗室檢驗並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以免受罰。
▲環保局攜手警察局加強車輛排氣管源頭管制成效 嚴查違法上路。(環保局 提供)
市長黃偉哲表示,從源頭管理車輛改裝,是解決擾人噪音問題的根本之道,市府會持續跨局處合作,透過多元方式加強取締,讓市民能安心生活。
環保局長許仁澤提醒,已合法登記的改裝排氣管車輛,在路上行駛時仍必須遵守噪音管制標準,例如速限50公里以下不得超過86分貝,速限在50到70公里之間則不得超過90分貝。違反者可依《噪音管制法》開罰1,800至3,600元;若再涉及擅自更換排氣管或危險駕駛,最高可罰到3萬元。